消息內容

內政部修正「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1點、第3點,自111年7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110821107 號令

主旨: 修正「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1點、第3點,自111年7月1日生效 。


下載檔案 : 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規定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規定pdf


下載檔案 : 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規定對照表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規定對照表pdf


下載檔案 : 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總說明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第壹點、第參點修正總說明pdf


本會申請表 : 火警受信總機認可基準修正-型式認可證書換發申請表(111.06.23)

facebook社群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