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內政部消防署委託辦理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之專業機構,受理業務內容如下
本會為內政部消防署委託辦理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之專業機構,依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要點」第29點規定辦理各項認可作業,可執行之認可業務內容如下:
一、中華民國95年3月31日內政部消防署與本會簽訂「委託辦理消防機具器材與設備認可作業」契約,本會為下列十項消防機具器材之認可作業專業機構
1.密閉式撒水頭 2.泡沫噴頭
3.緩降機 4.一齊開放閥
5.流水檢知裝置 6.金屬製避難梯
7.消防幫浦 8.排煙設備用閘門
9.耐熱電線電纜 10.耐燃電纜
二、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0970822916號函公告本會為[火警受信總機、探測器、發信機、警鈴、中繼器、標示燈]認可作業專業機構
三、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 內政部內授消字第0960822180號函公告本會為委託辦理[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作業之專業機構
四、中華民國97年4月15日內授消字第0970821877號函公告本會為委託辦理緊急廣播用揚聲器之認可作業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