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本會114年2月6日證書編號CFS-A114-0035發給麥巨速實業有限公司火警中繼器(型式認可編號RP-A104001)消防機具及器材設備型式認可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消安字第1140200375號
一、依據旨揭公司於114年3月3日自行申請廢止型式認可書申請書辦理。
二、本會業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31條廢止型式認可並註銷旨揭型式認可書,公告登載於本會網站(https://www.cfs.org.tw/);另依前揭辦法第32條規定:「經撤銷或廢止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應即停止辦理該型式產品之個別認可及發給認可標示,並回收、註銷及除去已發給尚未銷售產品之標示。」自即日起停止受理該型式產品之個別認可,查該公司該產品已於申請廢止型式認可日前全部銷售,未有庫存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