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1. 非經國外第三公證機構認證係指國內或國外生產製造,且未經國外第三公證機關認可者;經國外第三公證機關認證係指國內或國外生產製造,且經國外第三公證機關認可者。
2. 型式符合評定如由申請者使用場設設備辦理會同試驗時,則收會同試驗費7,000元/天,免收上開檢測費用。
3. 因廠商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抽樣試驗及無預先領用認可標示,需再作認可標示查核者,則收交通費用7,000元/天。
4. 滅火性能測試費B為選測費用(小規模普通火災:5,000元、高溫油鍋火災: 5,000元、汽車用坐墊火災: 5,000元、電氣火災: 5,000元),依申請者申請之滅火性能測試項目收費,A+B合計最高為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