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本會109年5月5日證書編號CFS-A109-0225發給麥巨速實業有限公司火警發信機(型式認可編號P-A104002)消防機具及器材設備型式認可書
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112消設字第1123122號
一、 依據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31及32條規定及 貴公司112年10月19日自行申請廢止型式認可書申請書辦理。
二、 本會業依前揭辦法第31條廢止型式認可並註銷旨揭型式認可書,並依第32條規定:「經撤銷或廢止型式認可之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應即停止辦理該型式產品之個別認可及發給認可標示,並回收、註銷及除去已發給尚未銷售產品之標示。」本會自即日起停止辦理該型式產品之個別認可及發給認可標示,並查貴公司該產品已於申請廢止型式認可日前全部銷售,未有庫存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