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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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號由LD-3型變更為LD-3G-V。
2.型式種類由手提式變更為車用手提式。
3.容器材質由不銹鋼板SUS 304L變更為冷軋鋼板SPCC(ST 12)。
4.滅火效能值由A-2、B-5變更為A-2、B-10、C。
5.噴射時間由36~55秒以上變更為30秒以上。
6.噴射距離由3~7公尺以上變更為2公尺以上。
7.適用範圍由A、B類火災之滅火變更為A、B、C類火災之滅火。
8.本體容器所用材質之厚度由1.0mm變更為1.2mm。
9.提把、壓把材質由SUS 304變更為SPCC (ST 12)。
10.封籤材質樣式由鉛封變更為塑封。
11.容器內容積由4590cm3變更為4200cm3。。
12.總重量由5.0kg變更為5.1kg。
13.軟管長度由330mm變更為399mm。
14.安全插銷、壓把增列標示操作方法。
15.腰帶變更為噴管磁吸夾。
1110107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