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26-消防月刊-3月份第0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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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消防做得好 居家安全沒煩惱
               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                                                                                                                                                                                       Monthly
                                                                                                                                                                                                        January 2026


          表6       表 6 等級Ⅰ之設置位置及設置間隔
                                                                          整其設置間隔替代之,同時明定棧板橫向寬
                                                                          度超過 1.2m 時,其水平半徑得不受 2.3m 之
                                                                          限制 ( 細部規定容略 )。
                                                                       d.

                                                                   表9      貨架等構造特殊倉儲之設置間隔






                  ✓ 儲存物品等級Ⅱ之設置位置及設置間隔
                      ( 表 7) )

          表7       表 7 等級Ⅱ之設置位置及設置間隔




                                                                       (3). 原則應設水平隔板
                                                                          儲放物品間隙的煙囪效應,會使火災急速往
                                                                          垂直方向成長,意即為防止火災往上方擴
                                                                          大,並利用貨架撒水頭早期感知火災 ( 如圖
                                                                          11),要求設置水平隔板 ( 案 : 設計指引未規
                                                                          定 ),日本規定如下 : 令



                                                                  圖 11


                  ✓ 儲存物品等級Ⅲ或Ⅳ之設置位置及設置間隔
                      ( 表 8)                                                                              Special Topics in Fire Prevention


          表8       表 8 等級Ⅲ或Ⅳ之設置位置及設置間隔












                                                                圖 11 貨架的火災成長與水平隔板[10]

                c. 貨架等構造特殊倉儲之設置間隔 ( 防火安全對
                                                                         A.  儲存物品等級Ⅰ、Ⅱ類應設。但Ⅲ、Ⅳ類
                  策指針 )( 表 9)
                                                                            依規定設置貨架撒水頭時,不在此限。水
                  日本貨架倉儲所通常使用約 1m 〜 1.2m 正方
                                                                            平隔板設置高度間隔如表 10。( 日本消防
                  形棧板,高度空間約 1.5m,倘非採用上述標
                                                                            施行規則第13條之5第5項第4款)
                  準棧板尺寸的貨架倉儲,會發生有難以適用前
                                                                         B.  礙於收納物品的尺寸等關係,致難以依上
                  述 b 的規定狀況,因此防火安全對策指針第
                                                                            開規定設置者,日本援引消防法施行令第
                  4-10,援引日本消防法施行令第 32 條規定,
                                                                            32 條規定,釋示水平隔板得以下列設置方
                  釋示貨架撒水頭之設置間隔得以表 9 所示,調
                                                                            式替代 ( 依據同上 ):

        12 消防安全月刊 - 3 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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