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2026-消防月刊-6月-0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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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消防做得好 居家安全沒煩惱
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 Monthly
January 2026
一、前言 7. EN 3-7:2004+A1:2007, 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
- Characteristic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滅火器為建築物及各類場所最普遍的初期滅火設備
test methods。
之一。依我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場
日本規範與我國基準具有明顯的制度同源性,CNS
所應依其用途、樓地板面積及潛在火災種類,核算所需
1387 則參考 ISO 7165 制定,本文將兩者列為補充比較,
的最低滅火效能值。因此,產品標示的 A 類或 B 類滅火
著重確認相同處、版本關係及程序差異,不再逐條展開所
效能值,不僅是實驗室測得的性能指標,也直接影響場
有構造與性能要求。
所應設置滅火器的型式、規格及數量。
三、A 類滅火效能試驗比較
實務上,進口滅火器、國外產品型錄或第三方驗證
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中,常見 UL、ISO 或 EN 等不同效 (一)我國 A 類模型
能分級,例如「2-A:10-B」或「13A 89B」等標示。各
我國 A 類試驗採乾燥杉木或松木組成木堆。第 1 模型
標準雖均以「數字+火災類別」表示滅火效能,但其數
代表 A-2,由 144 支木材構成,木材表面積約 16 平方公尺;
值意義、試驗火災規模及合格判定並不相同;若直接進
第 2 模型代表 A-1,由 90 支木材構成,木材表面積約 8 平
�� 認可基準及設備解說 行數值比較,容易造成使用者混淆,也增加判斷產品實 方公尺。木材含水率須介於 10%至 14%。
際滅火能力及其是否符合我國設置規定的困難。
試驗時,第 1 模型的燃燒盤加入 3.0 公升汽油或正庚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月刊》2017 年 7 月號曾刊載
烷,第 2 模型則加入 1.5 公升。滅火動作於第 1 模型點火 3
臺灣與國際滅火器 A、B 類滅火 各國滅火效能值比較之相關文章,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基 分鐘後開始,操作人員原則上與模型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
礎。其後,我國於 2020 年修正「滅火器認可基準」;
滅火藥劑噴射完畢時應無餘焰,且在噴射完畢後 2 分鐘內
效能值之比較 UL 711 第 8 版於 2018 年發布,並於 2023 年 1 月 5 日 不得復燃。完全撲滅 S 個第 1 模型時,A 類效能值為 2S;
修訂第 8.1.4 條;ISO 7165:2017 於 2023 年經審查確
Taiwan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Class A & B Fire 完全撲滅 S 個第 1 模型及 1 個第 2 模型時,效能值為 2S
認,現仍屬有效版本;EN 3-7:2007 目前亦仍列為現行
Extinguisher Ratings + 1。
版本,本文針對我國與國際主要標準的 A、B 類滅火效
此種制度的優點,是效能值與我國既有設置規定連結
能試驗進行分析,並分別以 A 類木堆火災的估算熱釋放
明確。然而,以固定預燃時間作為開始滅火的判準,未必
率及 B 類油盤火災的燃燒表面積,進行效能值的約略對
能確保每次試驗開始滅火時木堆的受火程度一致。即使均
應推估,供設計、檢驗、產品選型及技術溝通時參考。
於點火後 3 分鐘開始滅火,木材種類、密度及實際含水率
二、比較對象與方式 等材料特性的差異,仍可能造成木堆的重量損失、炭化程
度及火勢強度不同。
本文比較下列六個體系的七份核心文件:
1. 我國「滅火器認可基準」,2020 年 12 月 31 日修
圖1
正發布版本。
2. 日本《消火器の技術上の規格を定める省令》(昭
和 39 年自治省令第 27 號),e-Gov 法令檢索所
列現行施行版本。
3. 日本《消火器の檢定細則》,平成 31 年 3 月 18
日修訂版本。
4. CNS 1387:2015《消防-手提滅火器-性能
及構造》;文件列示的相對應國際標準為 ISO
7165:2009。
5. ANSI/UL 711, Rating and Fire Testing of Fire
Extinguishers, 第 8 版,2018 年版。
6. ISO 7165:2017, Fire fighting - Portable fire 滅火器認可基準 A 類火災第 1 模型(A-2)
extinguishers - Performance and construction。
認可基準及設備解說 Standards & Equipment Insights 13
Standards & Equipment Insights

